2011年10月2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fā)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全面介紹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內涵,展示了新中國立法成就。
白皮書全文約2萬字,分為前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特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完善、結束語等部分。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保證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礎,是中國發(fā)展進步的制度保障。
以憲法為統(tǒng)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等多個層次法律規(guī)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tài)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
一、探索公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形式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探索公眾有序參與立法活動的途徑和形式,完善立法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和公布法律法規(guī)草案征求意見等制度,建立健全公眾意見表達機制和采納公眾意見的反饋機制,使立法更加充分體現廣大人民群眾的意愿。
二、中國完善刑事法律制度加強人權保護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加大了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健康等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進一步完善了中國刑事法律制度,加強了對人權的保護,體現了中國社會文明的發(fā)展和國家民主法治的進步。
三、中國重視法律保障市場主體公平、有序競爭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指出,中國重視通過法律保障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有序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