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背景知識
(一)政策、制度
1.民族含義:具有共同地域、共同語言、共同經濟生活和共同心理素質的人們的穩(wěn)定共同體。
2. 民族現(xiàn)狀:56個民族,漢族人口占91.51%,人口最多的少數民族是壯族。民族分布格局為“大雜居、小聚居”。
3. 民族特征:平等、團結、互助、和諧。
4. 處理民族關系的基本原則: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各民族共同繁榮。
5.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央統(tǒng)一領導下的地方行政區(qū)域,分為自治區(qū)、自治州、自治縣三級(民族鄉(xiāng)不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區(qū)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qū)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如西藏自治區(qū)主席只能由藏族公民擔任。
6.自治機關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不包括法、檢系統(tǒng))。
7.自治權: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內容。包括立法自治權、變通執(zhí)行權、經濟自治權、文化管理自治權、其他自治權。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其中,自治區(qū)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
(二)2011年7月1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fā)布《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白皮書》
13世紀,元朝中央政府設立釋教總制院和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區(qū)軍政事務,正式將西藏地方納入中央行政管轄之下。
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別冊封五世達賴喇嘛、五世班禪喇嘛,自此正式確定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的封號,以及他們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簽訂《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xié)議》(以下簡稱《十七條協(xié)議》),標志著西藏實現(xiàn)和平解放。
1951年9月到1952年6月,以十八軍為主的各路進藏部隊,結束了西藏4000多公里邊境線上長期有邊無防的歷史。
1959年西藏實行民主改革,廢除封建農奴制度。
中國佛教協(xié)會西藏分會于1956年10月正式成立。
1964年,國務院第151次會議通過《關于撤銷達賴職務的決定》,指出“達賴在1959年發(fā)動叛國的反革命武裝叛亂,逃往國外以后,組織流亡偽政府,公布偽憲法,支持印度反動派對我國的侵略,并且積極組織和訓練逃往國外的殘余叛亂武裝騷擾祖國邊境。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qū)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拉薩開幕,西藏自治區(qū)及其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西藏自治區(qū)是成立最晚的自治區(qū),最早的是內蒙古自治區(qū)。
1994年以來,西藏地區(qū)生產總值連續(xù)18年達到兩位數增長,年均增速達12%。
墨脫公路嘎隆拉隧道勝利貫通,即將結束全國唯一不通公路縣的歷史。
青藏鐵路建成通車,結束了西藏沒有鐵路的歷史。
拉薩貢嘎機場助航燈光工程投入使用,結束了西藏無夜航和支線航空單一的歷史。
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西藏人口300.22萬人,其中藏族人口271.64萬人,占90.48%。
布達拉宮、大昭寺、羅布林卡列入聯(lián)合國世界文化遺產名錄,藏戲和“格薩爾”成功入選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藏文已成為國家第一個具有信息技術信息交換用文字編碼國際標準的少數民族文字。
西藏的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qū)面積占西藏土地面積的34.5%,居全國之首,綠地覆蓋率居全國之首。
?。ㄈ┥贁得褡鍌鹘y(tǒng)節(jié)日
藏族——藏歷新年、沐浴節(jié)、雪頓節(jié)、望果節(jié)和酥油花燈節(jié)
維吾爾族——肉孜節(jié)(即開齋節(jié))、庫爾班節(jié)(即古爾邦節(jié))和諾魯孜節(jié)節(jié)
回族——開齋節(jié)、古爾邦節(jié)
蒙古族——那達慕、馬奶節(jié)
彝族、白族、納西族等——火把節(jié)
壯族——三月三歌節(jié)、春節(jié)、陀螺節(jié)、隴端節(jié)、吃立節(jié)、婭拜節(jié)等。
傣族——潑水節(jié)、關門節(jié)和開門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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