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離校時和擇業(yè)期內(nèi)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yè)學?;虮A粼诟骷壆厴I(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可以按應屆畢業(yè)生對待的考生: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加蓋公章、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語等級證書原件。
3.社會在職考生:身份證原件,工作證原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加蓋公章),英語等級證書原件。
(三)相關要求
1.請考生提前準備好上述材料的復印件,其中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驗原件,收復印件。同時提交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姓名)。提供材料不全者,取消錄用資格。
2.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考試報名登記表》必須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下載,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填寫個人學習經(jīng)歷和工作經(jīng)歷時,應詳細、準確,經(jīng)歷的時間要連續(xù);學習各階段要填寫院系專業(yè)和學歷學位,在職學習要注明。
3.社會在職人員所在單位未制發(fā)工作證的,請所在單位在《同意報考證明》中予以說明;所在單位與人事檔案存放單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外,還要提交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原件;在人才中心存檔的社會在職人員,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注明工作單位;所在單位與報名時單位不一致的,還要提交加蓋報名時單位公章的離職證明原件。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在該單位工作起止年月、擔任職務,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及辦公電話等。
4.留學歸國人員需攜帶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館出具的留學證明。
5.資格復審須由本人到場,考生須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將取消其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中國保監(jiān)會備案。
四、專業(yè)科目考試及面試
(一)專業(yè)科目考試
時間:2012年2月21日(周二)上午9:00-11:30
地點:廈門保監(jiān)局712會議室
要求:所有面試人員均須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考試當天須提前30分鐘(即8:30)到達考場。
(二)面試
時間:2012年2月22日(周三)上午9:00開始
地點:廈門保監(jiān)局814會議室
形式:結構化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面試開始前20分鐘進入候考室(712會議室)集中,并以抽簽方式確定面試順序。截至當天上午8:5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
五、關于體檢和考察
(一)面試結束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35%。
(二)面試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方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面試考生沒有達到65分的,該職位取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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