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事局2011年招錄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和《關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機關直屬機構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現(xiàn)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事局(以下簡稱“上海海事局”)2011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按照報考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參加面試的考生人選按照招考簡章中設置的職數(shù)比例在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不足招考簡章中設置的職數(shù)比例的職位按申請調劑且符合職位要求和考生的筆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確定,具體面試名單詳見附件一。
二、面試時間
1、面試定于2011年2月23日-2月25日之間進行,請各位考生于2011年2月22日—2月24日進行報到和資格審查和面試(各職位具體資格審查、面試時間參見附件二)。
2、報到和資格審查為面試的前一天,時間從下午13:30開始,如因個人原因驗證遲到而導致抽簽滯后,所帶來的不利后果考生自負。
三、資格審查、面試地點及交通
資格審查及面試地點:上海市四平路190號海事大廈
交通線路:地鐵四號線海倫路站下或公交55、123、100等至臨平北路下。(具體公交線路及地圖見附件三)
四、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2*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和考察
實際面試人數(shù)達到錄用計劃3倍(含3倍)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少于3倍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規(guī)定,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綜合成績,不得進入體檢。
面試結束后,我局將根據(jù)上述原則組織確定體檢人選,并按照體檢要求組織體檢。
考察人選與職位招錄計劃按1:1實行等額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