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待業(yè)人員:
?。?)所在社區(qū)或街道辦關于考生身份的證明(加蓋公章并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及地址)及檔案管理單位關于存檔的證明(加蓋公章并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考試報名登記表》(需粘貼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
?。?)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及準考證復印件。
?。?)計算機水平證書和外語水平證書復印件。
?。?)本人已獲得的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
(1)報考紀檢監(jiān)察五職位考生(即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需同時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并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所有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需由原工作的基層單位開具關于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加蓋公章并注明單位名稱、工作起止年月、擔任職務、組織人事部門聯系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010年及以前畢業(yè)、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的考生,需由畢業(yè)院校開具能夠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派遣的證明(加蓋公章并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所有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工作單位不一致的考生,需同時提供報名時填寫工作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加蓋公章并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