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貴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定向招錄公告》要求,凡是報考2010年政法干警定向招錄法院系統(tǒng)雙語試點班的考生,須在筆試前于2010年7月28日到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少數(shù)民族語言測試。
1、測試時間:2010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2、測試地點: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招待所(地址:貴陽市延安西路2號)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guān)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于2010年7月28日上午8時前準時到達考點,進入考場參加測試,逾時未到的,視為自動棄權(quán)。
3、測試考官:由省政法干警定向招錄領(lǐng)導(dǎo)小組辦公室聘請10名精通民族語言的專家組成(5個語種,每個語種2名專家)。
4、測試方法及評分標準
測試總分為100分,由測試考官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與考生交流后,根據(jù)交流情況打出分數(shù)。測試總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測試總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官當場告知考生分數(shù)。
測試時間:每位考生測試時間在10分鐘以內(nèi)。
貴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錄 領(lǐng)導(dǎo)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