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簡章
經(jīng)市人社局同意,蘇州市人民檢察院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益性崗位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
本次招錄的職位為速錄員(合同制職工),招錄計劃總數(shù)為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
3.自愿從事速錄員工作,吃苦耐勞,心理素質(zhì)過硬,服從組織分配聽從領導指揮;
4.學歷: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
5.年齡:男性在28周歲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25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限蘇州市區(qū)(不含五縣市)生源;其他人員限蘇州市區(qū)戶籍。
7.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傳染性疾病。男性身高要求1.70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以上。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偈苓^刑事處罰、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谠晦o退或開除公職的;
?、凵嫦舆`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④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萦信渑?、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⑥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公布簡章、報名和資格審查、體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體檢和政審、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2年6月14 日-6月15 日,9:00~16:00。報名地點: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干將西路1038號),聯(lián)系電話:68263988-2405。
2.報名和面談資格審查。由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均為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報名并接受面談資格審查。填寫《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登記表》,同時交本人同底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3.報考人員公示。
4.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到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干將西路1038號)領取《準考證》。
(二)體能測評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專業(yè)技能測試
電腦速錄技能測試。
測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四)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者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由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政審
1.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擬招錄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并實行一次性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的有關規(guī)定。
3.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也可減少招聘計劃數(shù)。
(六)錄用
經(jīng)考試、體檢、政審等程序合格的人員,在蘇州市人民檢察院網(wǎng)站上公示三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jiān)督。如有異議,舉報者應署名并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同時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
經(jīng) 公示無異議的,經(jīng)用人單位研究后,發(fā)出《錄用通知書》,被錄用的人員憑《錄用通知書》及時辦理報到手續(xù)。報考人員須對照本簡章報考條件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在考試、體檢、政審中,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則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被錄用的人員,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 決。
四、管理及待遇
錄用人員按照中共蘇州市委辦公室、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fā)的《關于加強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管理意見》(蘇辦發(fā)﹝2009﹞22號)文件精神管理,待遇按照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州市財政局《關于機關公益性崗位人員(合同制職工)工資福利的管理意見》(蘇人辦﹝2010﹞57號)和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年收入25000元左右,繳納五金。
五、紀律
公開招聘機關公益性崗位人員(合同制職工)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予查處。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68658722
六、本方案由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