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報名時請?zhí)峁┮韵虏牧希?/p>
(1)《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下載;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和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均需查驗原件、保留復印件;
(3)現任職務的任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4)報考文字綜合和調查研究崗位的,報名時需提供獨立或本人為主完成的領導講話或調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以上。
2、報名時間:2011年12月15日和16日9:00—18:00。
3、報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qū)景田路72號天平大廈27樓會議室,聯(lián)系電話:83055001、83055003。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我委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工作。
(四)確定選調人選
綜合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xù)。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