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省委政法委、省編辦、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事廳《關 于印發(fā)〈江蘇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法【2009】79號)的精神,經(jīng)研究,特制定我省2009年政法干 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政策解答。
一、關于年齡的計算問題
以報名日期計算。報考年齡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24日至1991年7月29日期間出生的人員。
二、關于學歷的問題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方可報名。
雙??茖W歷按??茖W歷報考;雙本科學歷按本科學歷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須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退伍士兵,符合職位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關于招考對象問題
1、招錄對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公安現(xiàn)役部隊已退役士兵的,報考須具有江蘇省戶籍。
2、招錄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的,報考不受戶籍和生源地限制;??茖W歷的報考限江蘇生源。
下列人員可視為應屆畢業(yè)生:
?、?2007年和2008年畢業(yè),戶籍和檔案截止報名時仍保留在原學校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
?、?2006年以來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
⑶ 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08年底或2009年初畢業(yè)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名時畢業(yè)未滿1年的。
3、已參加工作或已與用人單位簽定雙向就業(yè)協(xié)議的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2009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受過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人員;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
?。?)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2005年以來在中央國家機關和我省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曾被辭退的公務員或參照單位工作人員;
?。?)報考公務員或參照單位工作人員被錄用或已通過考察政審的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
?。?)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人員。
四、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考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錄用等環(huán)節(jié)都要使用,考生必須準確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
報名時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號碼的身份證,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一定要與報名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
居民身份證丟失尚未補發(fā)的,由原簽發(fā)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并在證明上寫明原身份證號碼。
五、關于回避問題
《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 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 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 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六、關于開考比例問題
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人事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不能開考的職位,人事部門應及時通知考生,并允許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重新報考其它職位。
七、關于考試類別和科目的問題
公 務員公共科目考試按培養(yǎng)學歷層次采取分類考試的方式,報考專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職位的考生參加A類考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和 《申論》(A)兩科;報考??瓢嗦毼坏目忌鷧⒓覤類考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和《申論》(B)兩科。
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jù)國家統(tǒng)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報考專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職位的考生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專科班職位的考生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
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教材,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八、資格審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1、報名時,通過報名網(wǎng)絡填寫報考者的基本信息和職位要求的其它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近期電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網(wǎng)上報名時所填寫的有關信息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為:①200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 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已參加工作或已與用人單位簽定雙向就業(yè)協(xié)議及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 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②已退役士兵須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籍證明、退役證;③2007年、2008年未就業(yè)的 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畢業(yè)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原學校并未就業(yè)的證明。④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⑤參 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供縣以上項目辦出具的服務證和考核合格的證明。
九、關于體檢工作和體檢標準
本次招錄,體檢(體能測試)工作統(tǒng)一安排在面試前進行。由各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不高于職位計劃數(shù)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體能測試)的人選。
報 考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報考公安、監(jiān)獄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 按公安部、司法部頒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 考生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報考監(jiān)獄人民警察的,男性身高可放寬至168厘米。體檢(體能測試) 結束后,面試達不到1:3的職位,可按筆試成績進行遞補。
十、哪些情形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抵制、反對言行者;
?。?)因政治、經(jīng)濟和其它問題正在受審查尚未有結論者或雖有結論但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者;
(3)因工作失職或不負責任,給黨和政府的聲譽、國家財產(chǎn)以及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損害者;
?。?)組織紀律渙散,經(jīng)常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
?。?)思想作風不正,破壞團結造成不良影響者;
?。?)有民族分裂思想,參與民族分裂活動者;
?。?)參與賭博、吸毒、賣淫、嫖*、斗毆及從事封建迷信活動者;
(8)違反外事紀律,泄露黨和國家機密者;
(9)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
?。?0)受過刑事處罰、被勞動教養(yǎng)者;
?。?1)自2006年7月24日以來,因違犯黨紀、政紀受到紀律處分者;
?。?2)自2004年7月24日以來,被各級黨政機關辭退者、被全民所有制事業(yè)單位依據(jù)《全民所有制事業(yè)單位辭退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調發(fā)[1992]18號)第三條第(四)至(九)款辭退者;
(13)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者;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4)2008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07、2008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者;
(15)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者;
?。?6)因其它問題不宜進入公務員隊伍者。
十一、關于公務員錄用考試費用問題
按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筆試費用為144元,其中,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費用98元,教育入學考試筆試費用46元;面試費用100元/人。
對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各地可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通過銀行進行繳費。筆 試后,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 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當?shù)厝耸驴荚嚥块T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試費用 的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江蘇省人事廳
江蘇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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