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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8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2007-10-20 19:26  華圖網(wǎng)?!↑c擊: 載入中...

  中組部、人事部今日發(fā)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通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即將開始,10月23日至11月2日進行報名,公共科目筆試將于12月9日舉行,今年共有139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以下為公告全文: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事部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將組織實施2008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1年10月22日至1989年10月22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jīng)歷。自謀職業(yè)、個體經(jīng)營的人員,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年-2007年中央機關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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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報考人員在10月20日后可以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閱《招考簡章》:

  中國政府網(wǎng)(www.gov.cn)

  人民網(wǎng)(www.people.com.cn)

  新華網(wǎng)(www.xinhuanet.com)

  中國網(wǎng)(www.china.com.cn)

  人事部網(wǎng)站(www.mop.gov.cn)

  新浪網(wǎng)(www.sina.com.cn)

  搜狐網(wǎng)(www.sohu.com.cn)

  中華網(wǎng)教育頻道(edu.china.com)

  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wǎng)(www.edu.cn)

  中國教育在線(www.eol.cn)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報考人員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wǎng)站查詢。

  為方便考生報考,公務員主管部門還就報考政策、報名網(wǎng)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上述網(wǎng)站查閱該指南。

  《招考簡章》和《報考指南》也將同時在全國各省會城市及各市(地)級城市的新華書店發(fā)行。

  (二)網(wǎng)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網(wǎng)址是人事部網(wǎng)站(www.mop.gov.cn)。

  報考海關系統(tǒng)(不含海關總署機關)的人員,請登錄www.customs.gov.cn進行報名和查詢。

  網(wǎng)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07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24:00期間登錄人事部網(wǎng)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07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期間登錄人事部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24: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11月3日0:00至11月4日24: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3、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請于2007年11月6日8:00后登錄人事部網(wǎng)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采取網(wǎng)上確認和現(xiàn)場確認兩種方式進行,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

  1、網(wǎng)上確認。在除甘肅、海南兩省外的其他省(區(qū)、市)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報考人員,請于2007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6:00在人事部網(wǎng)站或所選考試地考試機構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報名確認及繳費。

  網(wǎng)上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規(guī)定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人員,不實行網(wǎng)上確認,請撥打所選考區(qū)考試機構的咨詢電話,按各考試機構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進行報名確認。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xù)。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北京等28個省(區(qū)、市)考試機構的網(wǎng)址和咨詢電話可于11月3日以后通過人事部網(wǎng)站查詢。

  2、現(xiàn)場確認。在海南、甘肅兩省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報考人員,請于2007年11月13日、14日每天9:00-16:00進行現(xiàn)場報名確認及繳費。

  現(xiàn)場報名確認地點請于2007年11月3日以后在人事部網(wǎng)站查詢。

  現(xiàn)場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1張(照片背面一定要寫清報名序號)、繳納有關費用,并服從現(xiàn)場有關考試信息采集的安排。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在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同上)辦理減免手續(xù)。

  (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請于2007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6:00期間,登錄人事部網(wǎng)站或所在考區(qū)考試機構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打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上述網(wǎng)站查詢或與當?shù)毓珓諉T考試機構聯(lián)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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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公共科目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07年12月9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本次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qū)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城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可于2008年1月下旬登錄人事部網(wǎng)站查詢。

  其中,對部分基層艱苦邊遠地區(qū)、艱苦行業(yè)和特殊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單獨確定。

  (二)面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

  中組部、人事部將根據(jù)《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的人選名單,并在人事部網(wǎng)站上統(tǒng)一公布。

  招考職位上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時,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將在人事部網(wǎng)站上統(tǒng)一公布。

  調劑的人選,將從考試內容相同的報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原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且符合擬調劑職位的分數(shù)線和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才可以參加調劑。

  調劑的報名辦法等具體事宜可以登錄招錄機關網(wǎng)站或人事部網(wǎng)站查詢。

  調劑結束后,報考人員可以登錄人事部網(wǎng)站查詢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對于在職的報考人員,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后,可以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人事部網(wǎng)站下載、打印。

  另,報考民航空中警察職位(查看民航空中警察錄考公告)的筆試合格人員首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參加面試、體能測試和專業(yè)訓練。民航總局按照面試、體能測試、專業(yè)訓練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人事部網(wǎng)站公示。詳細情況可登錄中國民航總局政府網(wǎng)站(www.caac.gov.cn)和人事部網(wǎng)站查詢。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據(jù)一定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查看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共占50%。

  五、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并在人事部網(wǎng)站公示。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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