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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分值不少于三成
2010-12-21 08:46  山西晚報網(wǎng) 點擊: 載入中...

  相關規(guī)定草案開始征求意見,可登錄www.sxfzb.gov.cn提出
  本報12月20日訊 (記者 岳威)公務員錄用考試內(nèi)容法律知識不得低于總分值的30%,對擬從事行政執(zhí)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員,應當組織專門法律知識考試。今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我省已經(jīng)出臺《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草案)》(征求意見稿),今后我省擬通過法律知識測試、法律知識培訓等方式,提高公務員法律意識。
  《意見(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我省對擬任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在任職前考察其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及依法行政情況,考察結果作為任職依據(jù)。我省還將實行領導干部學法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舉辦兩期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
  市民可登錄省政府法制辦網(wǎng)站www.sxfzb.gov.cn,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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