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
1.開考條件。職位擬遴選人數(shù)與面試人員之間比例需達到《遴選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若達不到遴選職位對應面試比例,由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遴選單位共同商定是否繼續(xù)進行面試。
2.確定面試人員。依據(jù)遴選職位所對應面試比例,從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因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經(jīng)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按照遴選職位所對應面試比例,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初定為2011年10月15日,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和結構化面試兩種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由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遴選機關共同組織實施,主要測查報考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對職位的適應度和匹配性。面試結束后,考生無正當特殊理由,不得放棄遴選,否則將記入考生個人信息記錄。
5.總成績計算方法。以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偝煽兊挠嬎惴绞綖椋嚎偝煽?公共科目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每個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次序,按與該職位遴選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再次出現(xiàn)并列,則同時進入體檢。若體檢均合格,列入差額考察對象,由遴選機關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遴選人員。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25號)》的要求執(zhí)行。
2.考察人選的確定。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在組織實施過程中,遴選機關應將確定參加考察的人選書面通知本人和其所在工作單位。
3.考察。遴選機關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考核人選??己酥饕獌热轂樗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等。由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遴選機關和區(qū)監(jiān)察局抽調人員進行。
因體檢、考察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是否依次替補,由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遴選機關確定。
(四)確定擬遴選人員和公示
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遴選機關根據(jù)參加遴選人員的筆試、面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按照分數(shù)高低,確定擬遴選人員。擬遴選人員名單要分別在原任職機關和遴選機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xù)
公示期滿,南岸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遴選機關將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名單報市公務員局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xù)。轉任手續(xù)應在一月內完成,不能按時完善轉任手續(xù)的,視同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