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曲靖市非法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后有關事項的公告
各位報考人員:
2011年云南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和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布,相關信息可從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考試錄用專欄(http://gwyj.ynhrss.gov.cn)下載查看。按照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程序和規(guī)定,現(xiàn)將曲靖市2011年非法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后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定于7月19日-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確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必須本人持證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各單位具體資格復審地點見附表1)。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如已進行資格確認的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除對違規(guī)報考人員予以處罰外,該崗位所缺面試人員可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崗位排名進行一次遞補,無遞補人員的崗位進行等額面試。遞補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崗位以及進入面試人員臨時缺考的崗位,可進行等額面試,若崗位無人面試,則取消該崗位。遞補人員名單7月22日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網(www.ynqjrs.cn)、曲靖黨建網(www.qjdj.gov.cn)、曲靖珠江網(www.zjw.cn)、曲靖信息港(www.eqj.cn)公布,遞補人員須于7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所報考單位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各單位具體資格復審地點見附表1)。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以及崗位所需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已與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本人身份是教師的需出具單位和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除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外,還須提供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登記證明);報考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崗位如有職稱、外語、民族、政治面貌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崗位如有未就業(yè)要求的,需提供未就業(yè)證明。資格復審確認表由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一式兩份,審核蓋章后報考人員、審核單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