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省級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考試錄用
公務員資格復審及各項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ú缓ㄔ?、檢察院系統(tǒng))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jù)云南省2010年公務員招考公告和前期通知的部署,現(xiàn)對省級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資格復審、面試及其相關問題通知如下:(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的資格復審和面試事項由省委組織部另行通知;報考各州市及以下單位及工商、地稅、質監(jiān)系統(tǒng)駐州市以下單位的面試人員,其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由當?shù)毓珓諉T主管部門在當?shù)匾?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開展。)
一、資格復審
時間:7月20日 9:00-17:00
地點:云南警官學院本院警體館(云南省昆明市教場北路249號)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參加省級暨部門省級直管的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資格復審的人員,即報考職位的崗位代碼前兩位以“36”開頭(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除外)且擬進入面試的人員。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準考證、筆試加分依據(jù)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考生準考證若丟失,可從云南考試網(wǎng)www.ynrsks.cn重新下載打印,筆試加分證明材料詳見《2010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政策解答》。)2010年畢業(yè)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如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可以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作為畢業(yè)證的輔助證明材料;成人教育畢業(yè)生則必須于資格復審時取得畢業(yè)證書。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復審。對于招考對象為基層機關公務員的崗位,報考人員不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其余已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前由于部分考生面試棄權致使部分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可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于7月14日在云南考試網(wǎng)www.ynrsksw.cn的“論壇”里公布。遞補人員請按上述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參加資格復審的遞補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可以不必提交《放棄面試申請表》,不會記入報名誠信紀錄的黑名單。
7 月13日以前未按要求向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表》及7月20日未到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不含遞補人員),將被視為擾亂考試秩序的人員,5年內禁止參加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考試。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
時間: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7月25日(星期日)
上午8:00、下午13:00開始
每位考生的具體面試時間請于2010年7月16日在本網(wǎng)站查詢。
地點:云南警官學院本院
本次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和專業(yè)測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的程序和要求:
?。?)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按照《面試日程安排》規(guī)定的時間,上午參加面試的人員于當天上午8:00前到達云南警官學院本院警體館報到;下午參加面試的人員于當天13:00前到達云南警官學院本院警體館報到。
?。?)應試人員將由引導員從報到地點順序引入候考室。應試人員面試當天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及經(jīng)資格復審確認過的準考證,由候考室工作人員核對本人身份,并向應試人員宣布面試紀律、程序和其他有關注意事項,按報考部門和職位分別抽簽,確定面試先后順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簽表》簽名確認,考官也同時隨機抽取面試考場序號。等候面試需暫時離開候考室的考生,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面試開始后,考生佩戴代碼號由引導員按順序將應試人員引領到考場進行面試。
?。?)應試人員面試結束后,考生可以到考生休息室等候面試成績。
(4)、考生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每半天在考點成績公告欄上公布。并于7月26日上網(wǎng)公示,公示期10天。
3、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加權合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報考普通公務員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合成方法:
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筆試加分)/3]×50% +(面試成績×50%)
?。?)、報考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合成方法:
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公安基礎知識成績+筆試加分)/4]×50% +(面試成績×50%)
4、面試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于當天上午或下午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達云南警官學院警體館報到。面試開始后仍未到達報到地點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并記入5年禁考人員名單。
2、應試人員進入面試候考室后,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必須交給有關工作人員保管(待面試結束后在所在候考室門口領?。?。在面試考場攜帶通訊工具入場的,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3、應試人員進入面試室只允許報本人抽簽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違者考官將對其面試成績酌情扣分。
4、應試人員在候考室和休息室應遵守秩序,聽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大聲喧嘩和隨意出入。
5、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6、面試過程中,考生對考官提出的問題可作記錄;沒聽清提問的,可要求考官予以重復。
7、按照公務回避暫行規(guī)定,考生可向紀檢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8、面試結束考生不允許帶走草稿紙。
9、考生在候考室、面試室內禁止吸煙。
10、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錄用資格或通報國家公務員局取消其五年內全國范圍內公務員考錄資格。
三、體檢
1、體檢時間及地點安排:省監(jiān)獄系統(tǒng)于7月27日至30日在五華區(qū)人民醫(yī)院(昆明市東風西路406號)進行,具體人員及時間安排隨后通知。其它省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的體檢于7月27日8:30在解放軍昆明總醫(yī)院(昆明市大觀路212號)進行。
2、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員:按照筆試和面試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崗位排名,按每個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與計劃招考數(shù)進行等額體檢和考察。
3、普通崗位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及云南省公安廳下發(fā)的相應規(guī)定進行體檢。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所有崗位均為人民警察崗位,報考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單位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這兩份體檢標準根據(jù)我省實際,都有所調整。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相關體檢標準可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www.ynrs.gov.cn)查詢。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考機關負責。招錄機關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jù)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或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對考核對象的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復審。
若出現(xiàn)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參加體檢和考核(招錄單位也可根據(jù)情況不進行順延)。
五、公示
面試、考核、體檢合格的省級暨省級直管單位擬錄用人員將于9月10日在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或招考單位公示;各州(市)擬錄用人員在本地招考公告發(fā)布的網(wǎng)站按當?shù)匾?guī)定的時間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不受理后續(xù)的舉報。為保護考生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對匿名舉報可以不予受理。
六、錄用
錄用工作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報考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處5年禁考的處罰。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憑畢業(yè)證書、學歷認證證明及錄用部門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辦理錄用手續(xù),不能按時畢業(yè)并取得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考生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若由于考生考上公務員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約定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xù),則取消其錄用資格。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公務員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