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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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國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完全符合《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2010年10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學歷、專業(yè)、年齡等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報考者必須在考核確認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等證書(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x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1年7月31日之后畢業(yè)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2010年10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專業(yè)”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