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廳關于2011年公開考試
錄用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復審安排的通知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省直機關和垂直管理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四川省公安廳2011年招考簡章》規(guī)定,現將我廳2011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復審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按照《公告》關于“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規(guī)定,經振永等176名同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具體名單附后。
二、時間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為2011年12月20日-21日9:00-17:00,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和自動放棄產生的缺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由我廳根據報考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因遞補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三、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地點為成都市青羊區(qū)青華北一街6號安迅酒店三樓,遞補資格復審地點為成都市金盾路9號省公安廳四號樓4樓。
四、 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按照《公告》要求提供面試資格復審材料,其中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需由工作單位出具基層工作經歷書面證明(在1個工作單位工作經歷不滿2年的,需由曾工作的多個單位分別出具工作經歷書面證明);報考痕跡檢驗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畢業(yè)院校關于本人所學專業(yè)方向書面證明。未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負。
書面證明均需加蓋鮮章。
?。ㄈ┙涃Y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安排見面試通知書。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公告》。
(五)時值隆冬,請大家注意行程安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