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試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招錄單位具體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shù)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面向社會統(tǒng)一公布。
調劑結束后,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4月底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統(tǒng)一公布。
面試具體時間由招錄單位確定。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缺少上述證件、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對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衛(wèi)生工作黨委選拔的應屆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選調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優(yōu)秀的人員、世博局工作人員和退役世博女兵等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工作結束的2到5個工作日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上海“21世紀人才網”公布面試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七、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并將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注冊編號、所在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八、錄用方式
經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xù)。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九、招考咨詢與監(jiān)督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64378292
考務咨詢電話:6404900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16-5
監(jiān)督電話: 64333772
各招錄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lián)系人
詳見《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以下是2011上海公務員考試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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