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1年濰坊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規(guī)定,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同一職位由多個面試室同時面試的考生,采取“修正系數(shù)”法計算最終面試成績。具體成績見附件2、3)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分用人部門或職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其中計劃錄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錄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考職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確定后,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xiàn)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體檢、考察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體檢考察。
咨詢電話:0536-8279191 8279225
附件:1、2011年濰坊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