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1年8月5日至8月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
報名地點:淇濱區(qū)湘江中學(黃山路南段)。
(二)報名要求
1.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按照公布的崗位和要求由本人現(xiàn)場報名,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所報專業(yè)應與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所限定的任教學科相一致。報名時填寫《淇濱區(qū)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自行從www.hbqbq.gov.cn下載),繳納報名考務費60元。
2.報名時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不含臨時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就業(yè)報到證(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往屆畢業(yè)生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吋彩照3張,網上查詢學歷證書查詢碼1個。
報考人數(shù)與招考崗位數(shù)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考崗位數(shù)。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崗位不再開考,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報名與參加考試整個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本次招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考試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步驟進行。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包含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材教法,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理論與所報崗位專業(yè)知識等(其中: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材教法,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理論知識占20%,專業(yè)知識占80%),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與報名時身份證一致)方可進入考場。
(二)面試
面試將按照招考崗位數(shù)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
面試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確認(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布),領取《面試通知單》。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參加面試。逾期不參加面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報考人員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面試通知單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
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專業(yè)知識水平、課堂組織能力、教育教學藝術、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講授課題及內容由考生按照所報崗位抽簽確定并當場進行準備,準備時間為40分鐘,講授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