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自治區(qū)公務員局獲悉,2011年全區(qū)公務員招考筆試閱卷和合格線劃定工作已結束,從5月11日至25日起,將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內容:擬進入面試考生的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所要求的)證書原件;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證等原件;能夠證明報考職位所要求基層工作經(jīng)歷年限的相關材料;職位資格條件政治面貌要求為中共黨員的須提供黨員身份證明;在寧夏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限及考核合格相關證明材料;各項加分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前,各招錄機關(單位)向擬進入面試人員(含免筆試人員)收取報名資格證件(原件),證件收齊后,在指定時間到復審地點集中進行報名資格復查審核。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同時復查各招錄機關(單位)初審情況。
據(jù)介紹,在審核過程中如有不符合職位條件者,取消該考生的面試資格,并依次遞補(如排名并列,并列者要同時遞補)。凡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各招考機關(單位)將及時通知考生。考生如有異議,可在資格復審期間向招考機關(單位)提出書面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