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內(nèi)蒙古人事考試中心了解到,2010年全區(qū)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資格復審結束,面試時間為9月7~9日,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須按照《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指定的面試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非雙語試點班的考生面試時要求用蒙語回答問題的,須在《參加資格復審與面試通知書》的指定位置明確注明,并且進行登記。面試資格復審中產(chǎn)生的缺額,從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該職位沒有遞補人員或遞補后仍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按實有通過人數(shù)進行面試??忌鷧⒓用嬖嚂r,須持資格審查人簽字,并且蓋有資格復審合格章和交費章的《參加資格復審與面試通知書》和二代正式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