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中共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的決定》(鄂黨發(fā)〔2005〕5號),進一步改善市直機關工作人員民族結構,經(jīng)市人民政府2011年5月6日召開的第7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為市直單位公開招考30名(其中男女各15名)蒙漢語兼通的蒙古族工作人員。
一、招考條件
招考對象為參加高考前具有鄂爾多斯戶籍,截至2011年畢業(y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應往屆大學本科以上畢業(yè)生且獲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蒙漢語兼通的蒙古族畢業(yè)生。已被市內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錄用入編注冊的在職人員不在本次招考范圍。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地點設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市黨政大樓B座415房間)。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報名表(從附件下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及3張1寸近期免冠彩照,報考人員須繳納20元報名費、50元考務費,共計70元。
三、報名時間
2011年7月18日至8月18日(節(jié)假日除外)。
四、考試的組織與實施
(一)命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及蒙漢語言的應用能力。
(二)考試時間及考場:另行在鄂爾多斯人事人才網(wǎng)上通知。
(三)筆試:筆試分為蒙、漢文兩張試卷,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蒙文及漢文試卷各占50分,時間為2小時。
(四)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按照錄取數(shù)額與考生1:1.5的比例,筆試前45名考生進入面試。
(五)面試:面試采用蒙漢語問答,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及蒙漢語言表達的流利程度。面試總分100分。
(六)筆試、面試分數(shù)權重比例確定為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七)確定錄取人員: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前30名的考生需提交個人學籍檔案,審核合格的人員被錄用,審核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其空缺名額可依次等額遞補。
五、體檢
擬聘人員到人社部門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
六、結果公示
對擬聘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鄂爾多斯人事人才網(wǎng)上公示7天。
七、分配去向
被錄用人員根據(jù)市直事業(yè)單位蒙古族工作人員所占比例提出分配名單,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分配名單下達專項事業(yè)編制。
八、正式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者,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xù)。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蒙漢兼通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