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深化鐵路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鐵路公安轉制工作正在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
近日,國家公務員局和鐵道部在京聯(lián)合召開的鐵路公安民警公務員過渡工作會議上,兩部委對鐵路公安民警公務員過渡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會上,鐵道部政策法規(guī)司司長田根哲傳達了鐵路公檢法管理體制改革有關文件精神,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司長聶生奎還明確了鐵路公安機關轉制人員過渡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實施方案。
鐵道部副部長王志國指出,這次人員過渡工作既是《公務員法》的明確要求,也是鐵路公安隊伍自身建設的需要,要求組織好學習培訓和考試準備。
“《公務員法》的出臺,涉及公務員重新登記的問題,這對鐵路公安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昨天在接受CBN記者采訪時認為,鐵路公安本就應該納入公務員序列,但是一方面由于公務員必須和編制掛鉤,而公安系統(tǒng)內(nèi)有嚴格編制限制,不能容納這么多鐵路公安;另一方面,鐵路系統(tǒng)屬于政企合一,和很多單位一樣采取混編方式,其公安系統(tǒng)本身就與現(xiàn)行編制有矛盾,如果都按公務員登記就會產(chǎn)生嚴重超編的問題。
但是,根據(jù)新的《公務員法》要求,鐵路公安要對公務員進行重新登記確認,這就要求采取考試的形式來確認本系統(tǒng)內(nèi)的公務員隊伍。同時,也要求鐵路系統(tǒng)對管理體制進行必要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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