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網絡方式進行,誠信報名,網上不進行資格審查。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為2011年8月5日上午8時至8月11日下午18時,考生可直接登陸上述網站報名。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2日至9月16日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面試前由各設區(qū)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本轄區(qū)本系統(tǒng)入闈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應提供相關證件。
資格審查貫穿于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考生與公告所要求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錄資格。
四、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1年9月17日。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全省統(tǒng)一考試。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范圍以《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可登陸前述網站查看)。
五、面試
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法院審判輔助崗和執(zhí)行崗、檢察院檢察輔助崗和偵查崗入闈面試人員按以下比例確定:錄用計劃數為5人以下,以1:3的比例;計劃數為6至10人的,以1:2.5的比例;計劃數為11人以上的,以1:2的比例。檢察院司法行政崗以全部以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
對面試人數不足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布,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公開調劑。調劑期間,第一批未入闈面試的考生均可在網上自愿重新報名,通過資格審查后,由報名系統(tǒng)自動按規(guī)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第二批入闈面試人員。
對按前款辦法補報后,面試人數仍不足的職位,相應調減錄用計劃數。確定面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
六、體檢和考察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和考察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執(zhí)行。
七、錄用
擬錄用的考生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愿選擇所考錄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取得C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只能在該市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點擊查看)法院或檢察院職位中挑選。如不按規(guī)定挑選職位或無擬挑職位,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江西人事考試網站予以公示。
用人單位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協(xié)議,最低工作期限不少于5年。
八、咨詢電話
江西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91-6242466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人事處:0791-6245811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干部人事處:0791-8325359
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
201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