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fā)〔1997〕43號)組織實施。
招錄職位體檢前考生提出放棄出現(xiàn)的空缺職位,可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后,對出現(xiàn)體檢或考察不合格、體檢后考生自愿放棄、錄用審批資格條件不符等情況,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和錄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將在網(wǎng)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八、聯(lián)系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0791-6242466,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0791-6386265。
考務咨詢電話:省人事考試中心0791-8312201、8312202。
監(jiān)督舉報電話:省委組織部舉報中心12380,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jiān)察室0791-6386232。
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公務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