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報名者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按要求參加考試??荚嚪止P試和面試兩個階段,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文字綜合能力和歷史知識水平。參加面試的人員,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對象從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中的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組到所在單位進行全面考察后,對考察結果進行綜合評議,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六、體檢
依據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情況,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擬選調人選,在一定范圍內公示一周。
八、選調
公示期滿,沒有發(fā)現(xiàn)影響選調的問題,試用三個月,試用合格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岳陽市委黨史市志辦公室。
報名登記表 |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