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受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委托,現(xiàn)將2011年隆回縣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安排及集合地點
除公安和森林公安各職位外,2011年隆回縣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其他所有職位的體檢定于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進行。參加體檢的考生(名單見附件)請于2011年8月10日8:00至12:00、15:00至18:00持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和一張近期2寸免冠照片、體檢費用350元等到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辦理體檢相關手續(xù),于2011年8月11日早晨(具體時間見《2011年隆回縣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知書》)在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操坪集合,統(tǒng)一乘車去體檢地點。
二、辦理體檢相關手續(xù)程序
核對身份→交體檢費用350元→領取《2011年隆回縣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知書》→領取《體檢表》→閱讀《體檢表》中的“體檢須知”→填寫《體檢表》中由受檢人填寫的部分,并在《體檢表》中規(guī)定的位置粘貼好照片→交還《體檢表》
三、體檢項目、標準
本次參加體檢的所有職位,均按“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等文件實施。
四、其它事項
1、凡本次符合條件的體檢人選,因所留聯(lián)系方式造成無法聯(lián)系致使未能參加本次體檢,或2011年8月10日未按時到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辦理體檢相關手續(xù),或2011年8月11日未按《2011年隆回縣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知書》規(guī)定要求的,均視為自動棄權。
2、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進行一次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參加體檢的考生要服從組織,遵守紀律,聽從工作人員和醫(yī)務人員的安排,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體檢過程中嚴禁與外界聯(lián)系,嚴禁家屬等無關人員隨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公安和森林公安各職位體檢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
咨詢電話:0739-8156256(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