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
對選調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包括年齡、身份、工作時間、行政職級等進行審查,通知審查合格的人員領取準考證。選調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未達到1:5的,將相應減少選調人數(shù)。
(三)筆試
組織報名審查合格人員進行筆試和閱卷評分,成績采用百分制。注重專業(yè)知識和審執(zhí)實務水平、綜合能力;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以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四)面試
組織筆試入圍者進行面試,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疲扇〗Y構化面試方法。
(五)組織考察
依筆試和面試的綜合總分(筆試占50%,面試占50%),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確定,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對考察結果進行綜合評議,確定擬錄人員并予公示。
(六)體檢
對擬錄人員,依據(jù)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體檢。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根據(jù)體檢結果,研究決定擬調入人員名單,報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事局同意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二)報名資料原則上不予退回,我院將依法保護報考者個人信息。
(三)被選調人員原行政職級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予以確認。
(四)被選調人員在異地的,原則上不負責家屬工作調動,住房及小孩入學等均自行解決。
(五)對不符合報名條件而弄虛作假或考試中舞弊者,取消其入選資格,并視情況追究紀律責任。
(六)凡選調錄取者,需簽訂最低服務五年的合同。
咨詢電話:57111009,57757615。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