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湖南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郴州市部分職位錄用計劃數(shù)與面試人選的比例達不到1:3,需通過調劑補充面試人選?,F(xiàn)就調劑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報考市直屬單位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總分不低于85分;報考縣市區(qū)所屬單位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總分不低于80分。達不到的不能進行調劑。
二、調劑的職位:見附件1。
三、申請調劑的時間:2011年6月9日至6月10日。
四、遞交申請的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局,聯(lián)系電話:2871358、2871336。
五、調劑的原則、條件和有關程序是:
1、已經進入報考職位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不能再申請調劑。
2、每人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3、申請調劑人員必須符合擬調劑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4、申請調劑人員筆試總成績必須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5、調劑在本市范圍內進行。
6、市、縣市區(qū)的調劑工作由市公務員管理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7、申請調劑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市公務員管理局遞交調劑申請表(見附件2,自行打印填寫),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及擬調劑職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8、調劑申請時間截止后由市公務員管理局會同招考單位,從符合調劑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申請調劑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調劑人員名單,并在網上公布。
附件:
1、郴州市2011年公務員招考調劑職位表 |
2、2011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調劑申請表 |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