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部分
空缺職位調劑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湖南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湖南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及部分空缺職位調劑公告》精神,現就永州市部分職位調劑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劑的原則、條件
1、已經進入報考職位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不能再申請調劑。
2、參加調劑的報考人員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3、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必須符合調劑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4、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必須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5、調劑范圍分別在本市直屬單位之間和永州市所屬縣(區(qū))之間進行。
二、調劑的程序
1、申請調劑人員必須在6月10日前分別向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股)遞交調劑申請表。
2、在遞交調劑申請時間結束后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股)會同招考單位,采取從符合調劑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申請調劑對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調劑人選,并將調劑結果于6月12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8、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月15日前公布調劑名單(2011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調劑申請表、永州市2011年調劑職位信息表附后)。
永州市招錄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