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機關直屬機構公務員錄用面試和考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海事局(以下簡稱“福建海事局”)2010年公開考試錄用工作人員專業(yè)科目考試及面試工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及面試人員名單
報考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及面試的考生人選按照招考職數(shù)1:4或1:3的比例在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職位按申請調劑且符合職位要求考生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具體面試名單(含調劑人員)詳見附件一。
二、專業(yè)科目考試及面試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0年3月3日-3月4日;
(二)地點:福州市臺江區(qū)西二環(huán)南路116號(海事大廈)福建海事局。
三、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0年3月2日—3月3日;
(二)地點:福建海事局三層電教室(各職位具體資格審查時間及各職位面試安排情況見附件二)。
(三)交通線路:詳見附件三。
四、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90%+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10%)*50%。
其中專業(yè)科目考試為英語,內容是普通英語,非海事、航海方面的專業(yè)英語,水平相當于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至六級左右水平,主要考察考生英語的聽說、閱讀、翻譯等方面的能力,與面試一并進行。
五、體檢和考察
實際面試人數(shù)達到錄用計劃3倍(含3倍)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少于3倍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規(guī)定,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合成綜合成績,不得進入體檢。
面試結束后,我局將根據(jù)上述原則確定體檢人選,并按照體檢要求組織體檢,體檢于面試次日進行。
考察人選與職位招錄計劃按1:1實行等額考察。
六、面試確認
2010年面試以公告通知為準,不再另行書面通知,請決定參加或放棄面試的考生于2010年2月10日24點前將《面試確認單》(見附件三)或《放棄面試聲明書》(見附件三)傳真、郵寄福建海事局人教處,或將以上材料掃描后通過電子郵件發(fā)至donghui@fjmsa.gov.cn,逾期未發(fā)送《面試確認單》的,視同放棄面試。如考生放棄面試又不按要求提交《放棄面試聲明書》的,我局將考生情況上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后果自負。
七、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報到、面試、體檢,否則按棄權處理,不再補試。
(二)考生資格審查時,須提交相應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滿足所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具體如下:
1、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三);
(2)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見附件三)、學習成績單(須學校蓋章)。若最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 或博士研究生應同時提供本科、碩士研究生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08、2009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但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者提供學歷及學位證書(職位條件未要求學位的無需提供學位證書);
(3)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專業(yè)八級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可在報到前提供);
(4)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邊彩色照片8張。
(5)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例如,持有有效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應屆畢業(yè)生可在報考前提供,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的2007年、2008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且戶籍和人事檔案仍保留原校的,應出具《應屆畢業(yè)生身份證明》(見附件三)及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等)。
2、非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三);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考生系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攜帶經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若最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應同時提供本科、碩士研究生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大學英語四(六、八)級證書;
(4)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失(待)業(yè)證明》(樣本見附件三);
(5)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邊彩色照片8張。
(6)其他滿足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例如,近1年從事英語翻譯相關工作的證明、船員適任證書或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等,若面試時考生無法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原件,可在面試確認時將本人船員適任證書編號與簽發(fā)海事局等信息提前告知我局,以便核實)。
(三)情況確屬特殊,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面試前暫時無法提供的,可在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寫下保證書,并務必在體檢后一周內補交。逾期提交,視作棄權處理。
(四)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實的,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并上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后果自負。
(五)考生面試和體檢期間食宿自行安排,各項費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員(須提供縣或縣級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在面試期間食宿費用及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請?zhí)乩虻捅H藛T在《面試確認單》中予以明確,并將相關證明材料傳真我局,以便我局提早安排食宿,同時在面試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出示證明材料的原件。
(六)本次面試正值春運期間,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七)請聯(lián)系方式有變動的考生及時將變動情況電話告知,并務必保持手機或電話暢通。相關招錄信息我們將通過短信、QQ群組(64595161)公告等方式告知,請注意查看。
(八)有關招錄的未盡事項我們將陸續(xù)通過中國海事局和福建海事局網(wǎng)站進行公告,請及時查閱。
(九)福建海事局人事教育處聯(lián)系電話:0591-88331206、83838350、83838351、83838357(自動傳真);聯(lián)系人:張林偉、董慧、林莉。聯(lián)系地址:福州市臺江區(qū)西二環(huán)南路116號(郵編:350004)。
(十)監(jiān)督電話:中國海事局公開考試錄用工作人員監(jiān)督電話:010-65293731;福建海事局公開考試錄用工作人員監(jiān)督電話:0591—83838891(廉政語音電話)或0591—83838325。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海事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附件二、福建海事局2010年考試錄用各職位面試及資格審查時間安排表
附件三、面試地點公交線路及有關表格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