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省公務員主管部門下發(fā)的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進行審核后,對達到1∶3比例的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人選,今日起在各地指定的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職位名稱、職位代碼、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有關要求等。對少數享受加分政策、尚未辦理審核手續(xù)的人員,將按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公示情況進行調整并重新排序。
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應屆畢業(yè)生攜帶筆試準考證、《湖北省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考試報名推薦表》(加蓋所在學校公章)、身份證、學生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照片2張;其他考生應攜帶筆試準考證、《湖北省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加蓋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自謀職業(yè)者除外)、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口簿(集體戶口可不帶)、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如聘用合同書或用工單位相關證明)、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照片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