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錄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法。一律采用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hebpta.com.cn/)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機關的一個職位。報名時間為7月16日9:00至7月22日16:00,網(wǎng)上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23日16:00??忌_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擬報考職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后按提示在網(wǎng)上提交個人信息并進行相關操作。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
2、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wǎng)上填報信息,通過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的,于7月22日8:30-17:30,到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錄用聘用考試處(石家莊市橋西區(qū)師范街172號),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具體辦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二)筆試、證件審核
1、8月1日后,考生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統(tǒng)一在石家莊市市區(qū)進行,筆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等詳見《筆試準考證》。
2、8月4日上午進行筆試。8:00—9:30進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10:00一12:00進行《申論》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考試范圍可參考《河北省2012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xiāng)四級聯(lián)考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3、8月15日,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是否進入證件審核、證件審核地點(證件審核地點同時在各設區(qū)市網(wǎng)站公布)。確定進入證件審核考生的比例是:
“特技類”、“治安類”職位,筆試總成績在本職位名次排在招錄計劃3倍以內的考生進入證件審核,3倍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證件審核;“專業(yè)類”職位,筆試總成績在本職位名次排在招錄計劃5倍以內的考生進入證件審核,5倍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證件審核。
4、證件審核。8月17日、18日8:00-12:00,13:30-17:30,考生本人到指定地點進行證件審核??忌毘鼍叩淖C件是:按照職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口本、特殊技能有關證書及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經(jīng)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考錄資格,發(fā)現(xiàn)嚴重弄虛作假的要追究責任;符合條件的進入以下程序的測試。
特別提示:“特技類”“專業(yè)類”“治安類”三類考生在證件審核后,在以下將要進行的測評、測試的程序、方法和地點有所不同,請考生注意按照自己所報考的職位類別參加。
(三)對“特技類”職位考生由省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能測評、特殊技能測試
8月20日早7點30分,“特技類”職位考生持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到省公安廳機關(中山西路469號)集合,未按時集合的視為自動放棄。驗證后,在指定地點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附后)。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取消考錄資格;對體能測評合格的隨即進行特殊技能測試,特殊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測試方法附后)。
(四)對“專業(yè)類”職位考生在所報考市進行體能測評
8月20日早7點30分,“專業(yè)類”職位考生持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到所報考市指定地點集合,未按時集合的視為自動放棄。驗證后,即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在證件審核時告知)。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取消考錄資格;體能測評合格的,分職位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不高于本職位招錄計劃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考生名單,3倍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五)對“專業(yè)類”、“治安類”職位考生在所報考市進行面試
“專業(yè)類”、“治安類”考生于8月29日后,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具體地點、組別、時間安排及有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
9月1日、2日,“專業(yè)類”、“治安類”職位考生在各市進行面試。報考同一個職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次,因招錄人數(shù)較多無法分在同組、同場的職位,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的排名順序,采取蛇型分組法分組,并將招錄計劃合理均分到每個面試場次。面試成績半天內在考點公布。
(六)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
對考生各項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綜合成績:
“特技類”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20%+特殊技能測試成績×80%
“專業(yè)類”、“治安類”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
分職位(蛇形分組的按蛇形分組后的面試場次)根據(jù)招錄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不高于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革命烈士的子女或配偶,曾受縣團級以上黨委、政府、部隊獎勵且受獎級別較高者,中共黨員,“特技類”職位特殊技能測試成績較高者、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較高者,“專業(yè)類”、“治安類”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察,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錄用。
(七)體檢
9月4日,考生在所報考市網(wǎng)站查詢進入體檢考生名單以及體檢的時間、集合地點、有關要求等。體檢按照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的體檢標準掌握(有關文件附后)。
(八)考察
組織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況和表現(xiàn),對其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九)公示、審批錄用
對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各市網(wǎng)站進行公示。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錄用,通知新錄用人員報到。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體能測評、技能測試、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錄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各種公務員錄用考試培訓班。
附件:
2、體能測評文件
3、特殊技能測試辦法
4、體檢有關文件
6、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