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1〕3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南寧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jù)南寧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1年度南寧市考錄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即公共科目總成績85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的要求,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文濤等1467名考生進入面試(具體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見附件1)。
筆試后有10個職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按照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取消錄用計劃(附件2)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
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到招錄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2011年6月15日—17日(8:00—12:00,15:00—18:00),地點:各招錄單位、各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
2、畢業(yè)證、學位證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5、職位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
6、職位要求具有的專業(yè)資格證書材料
7、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忌刺峁┫嚓P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按規(guī)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應屆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代替。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1年6月18日、19日上午8:30開始面試,具體時間安排見《南寧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diào)生)面試時間安排表》(附件3)。
面試地點:中共南寧市委黨校(南寧市大學西路166號,乘坐58、804路公交車可到)。
五、面試方法
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
六、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jīng)審查合格的考生發(fā)放《南寧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diào)生)面試通知書》(以下簡稱《面試通知書》)。
(二)經(jīng)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于面試當日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到達指定候考室報到、驗證、抽簽,按抽簽序號分別參加面試。凡未在上午8:00前到達指定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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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中共南寧市委組織部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寧市公務員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3、南寧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diào)生)面試時間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