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法院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公告
為提高荔灣區(qū)人民法院審判輔助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號令)、《關于印發(fā)〈廣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穗人發(fā)[2005]131號)和區(qū)的有關要求,我院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法院機關服務中心簡介
荔灣區(qū)人民法院機關服務中心,為區(qū)法院管理的科級事業(yè)單位,負責法院的基建、維修、房屋、膳食、對內接待、環(huán)境綠化、清潔衛(wèi)生、辦公用品、文件打印、裝備、車輛、安全保衛(wèi)、審判輔助服務等后勤保障管理和服務性工作。人員經費由財政核撥解決。
二、招聘的職位和數(shù)量
法院機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名。
三、崗位職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法院系統(tǒng)的規(guī)章制度;
2.負責審判輔助服務等后勤保障管理和服務性工作;
3.完成法院及機關服務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根據(jù)國家、省、市以及我區(qū)相關政策享受有關薪酬和待遇。
五、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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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具有廣州市城鎮(zhèn)常住戶口(不含從化、增城市)的在職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身體健康;
4、具有法學類專業(yè)本科或以上學歷;
5、截止至2010年4月30日,具備5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且目前仍從事法律相關工作;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擬任崗位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xié)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語言表達能力;
8、具備亞偉速錄專業(yè)技能。
六、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發(fā)布公告
2010年4月30日起在廣州荔灣網(網址:www.lw.gov.cn)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查詢電話:020-816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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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間:2010年5月18-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地點: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法院政工辦(龍溪大道273號九樓)。
3.注意事項
(1)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每位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報名時須遞交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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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勐殬I(yè)資格證書、專業(yè)速錄技能檢定等級證書、工作證明和戶口簿原件及其復印件,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及其復印件;
?。?)報考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并遞交身份證復印件;報考期間不能使用不同的身份證;
?。?)報考人員應確保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時間為5月30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內容為勝任本職工作所需具備的專業(yè)方面的知識。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才能進入面試。6月4日在廣州荔灣網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查詢電話:020-81600755。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測評形式進行。
(1)面試時間安排在2010年6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每位考生面試時間均為10分鐘,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60%折算計入總成績。
?。?)6月18日在廣州荔灣網公布面試成績以及由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試總成績,查詢電話:020-816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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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印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
4、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負擔,若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在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員中按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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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核對象??己酥饕疾焖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若考核不合格的,在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員中按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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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于6月24日在廣州荔灣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區(qū)法院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jiān)管,聯(lián)系電話:020-81939593;荔灣區(qū)法院監(jiān)察室負責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為020-81600799。
(七)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7月13日在廣州荔灣網公布聘用人員名單,同時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xù)。
七、其他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ǘM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期間人事關系統(tǒng)一由荔灣區(qū)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進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員按國家、省、市以及荔灣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xù)聘用;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人員自行解決住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