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辦法
(一)職位查詢。
各機關的遴選職位、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附件1《廣東省2011年從基層遴選公務員職位表》。報考者如需咨詢相關事項,請按表中公布的電話逕與遴選機關聯(lián)系。
?。ǘ┚W(wǎng)絡報名。
本次遴選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1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6︰00。報考人員請在報名時間內(nèi)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hrssgz.gov.cn/),按要求如實填寫《廣東省2011年從基層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多報者視為放棄遴選資格。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jié)果。
省直機關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報名系統(tǒng)對報名人員個人信息及條件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請于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應于2011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6日9︰00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6。個別職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jīng)遴選機關與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協(xié)商,開考比例可降至1:3。低于1:3的,取消該職位。
1.筆試內(nèi)容。筆試為案例考試一科,重點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zhì),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1年11月26日9︰00至12︰00。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在廣州市進行筆試;報考各地級以上市職位的,在職位所在市進行筆試。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成績查詢。2011年12月6日后,報考人員可登錄廣東人事網(wǎng),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查詢筆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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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前,各遴選機關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和遴選職位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并負責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選須提交的復審材料包括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及職位設置其他條件要求的相應材料等原件(經(jīng)審核后交回本人)和復印件(用A4紙單面復?。YY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面試由各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需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jié)束后,各遴選機關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然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工作由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實施。
六、公示和轉(zhuǎn)任
各遴選機關根據(jù)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jié)果,確定遴選人員,在本單位網(wǎng)站或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wǎng)站公示7天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zhuǎn)任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