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為順利做好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范圍和所持證件
參加資格的復審對象按職位招考人數(shù)1:3的比例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職位確定(具體名單見附件一)。二、資格復審的地點
1、報考市州的考生,到考生本人參加筆試所在地市(州) 考錄辦對外公布的網(wǎng)址上查詢資格復審地點(見附件二)參加資格復審。
2、報考省直單位的,包括報考工商、稅務、質檢、公安交警(占省編)、司法系統(tǒng)的到上述省直招考單位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復審。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所持證件
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持本人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件(畢業(yè)證、身份證、學位證、職稱證書、四項目服務證和所在人事部門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其他與報考職位條件相關的證明等)
四、資格復審的時間
資格復審工作在2010年1月16日前進行,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及時從資格復審單位領取《面試資格通知書》。
附件一:2010年甘肅省考錄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一點擊下載.rar
附件二:2010年甘肅省招考公務員資格復審地點附件二點擊下載.doc
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